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台北消息:台北一位姓陈的初中教师,因对学生进行体罚,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赔偿学生新台币45万元。
这位姓陈的教师被控对班上一名姓严的学生进行罚跪、掌掴脸部、罚青蛙跳等体罚,更以藤条打伤学生。
法院判决认为,陈姓教师不顾严姓学生是先天性好动儿童,不仅不付出比对一般学生更多的精力进行教育引导,反而施以体罚,必须负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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